魏鑫律师,北京货款合同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昊衡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通常上,受赠他人的东西,只要接受即表示赠与生效,比如接受一方送的玫瑰等,根本不需要签订赠与合同。但是,受赠他人的房产,因为房产需要办理过户,而没签赠与合同可能会影响过户,并最终影响赠与的效力。
实际上,赠与是否生效,需根据赠与财物的类型判断:
1、赠与动产
如手机、工艺品或干脆就是现金等,只要受赠人接受了赠送的财物,赠与就成立并立即生效。而财物归受赠人所有,即使赠与人反悔,受赠人也可以不返还财物。
2、赠与不动产
比如房产,受赠人接受赠与人赠送的财物,只是表明赠与成立,但还要按法律规定办理不动产权变更手续,房产赠与的要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办理之后赠与才发挥真正生效,否则赠与人是可以反悔要回房产。
并且,受赠他人房产后,又没签订赠与合同的,即可以行使任意撤销权。
当然,受赠人出现法定撤销赠与情况的也可以行使撤销权:
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对赠与人应负担抚养义务但是未积极履行;
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最后,一般受赠他人房产后,没有签订赠与合同的,可以跟赠与人协商补签合同,拿到合同后再去进行房产公证,最后办理房产过户即产生赠与效力。并且,拿到赠与房产的产权后,受赠人即有权进行处分。
父母之间、情侣之间赠与房屋的情况并不少见,赠与之后通常也没及时过户,关系好的时候东西都是不分彼此的,不过要是在日后,双方的关系不如往日,赠与的房屋就会成为双方争议的东西,房屋都还没有过户可以要回来么,就会成为赠与人关心的问题。
事实上,不能仅从房屋是否过户来判断在赠与之后能不能要回房屋。有下面几种具体的情况:
一、房屋虽未过户,但已公证
公证是用法律形式对赠与合同进行确定,客观上就限制了赠与人撤销赠与的权利。因为双方够进行公证了,就不存在赠与人是欠缺考虑,或者是受欺诈胁迫的情况,这种情况下房屋虽然还没有过户,但已公证,赠与人是不能要回。
二、赠与的房屋未过户
这里是指签了赠与合同之后,双方既没有对赠与进行确认,也没有办理过户登记。那么赠与人是可以把房屋要回来的,因赠与不动产,在办理去哪里转移登记之前,赠与人是享有撤销赠与的权利。
三、房屋性质特殊的情况
亲朋好友之间的赠与是最常见的,但除去这些还有向红十字会、希望小学等公益性质的赠与。如果赠与的房屋是有社会公益性质、道德义务性质,赠与人都不享有要回房屋的权利,即使房屋还未过户。
最后,其实赠与房屋后不想给了,在没交付或办理过户登记之前是比较简单,否则,就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怎么受赠人存在过错,可以撤销赠与。如果房屋的价值较大,因赠与有纠纷的,可以找个律师介入,从更专业的角度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