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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公证需要子女都到场吗?异地可以办离婚手续吗?有哪些程序?
2021年12月29日  南宁经济合同法律师

  魏鑫律师,北京货款合同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昊衡律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法律务实经验,深厚的法律功底,从事律师工作始终秉承“正直、诚信、敬业”的执业理念,处理接受委托的每一个案件,勤于钻研法律、善于总结经验。秉承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为宗旨,办案严谨认真、庭审经验丰富、对客户交付的法律事务,势必亲力亲为,勤勉尽责,深得当事人高度认可。

  

监护公证需要子女都到场吗?

一、 监护公证需要子女都到场吗


遗嘱公证不需要子女都要到场,即使一个子女都不到场,只要遗嘱人到场,有两名或两名以上的公证员进行公证即可。


遗嘱公证程序


1、申请


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2、受理


对于属于本公证处管辖,并符合前条规定的申请,公证处应当受理。


3、审查


公证处应当按照《公证程序规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进行审查,并着重审查遗嘱人的身份及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有无受胁迫或者受欺骗等情况。


4、出具公证书


公证遗嘱生效后,与继承权益相关的人员有确凿证据证明公证遗嘱部分违法的,公证处应当予以调查核实;经调查核实,公证遗嘱部分内容确属违法的,公证处应当撤销对公证遗嘱中违法部分的公证证明。


二、立遗嘱需要什么条件


遗嘱公证是指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为此,立遗嘱的内容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立遗嘱的当事人必须神志清楚,有行为能力.


2、遗嘱的内容要合法,不能剥夺无行为能力或无独立生活能力的人的继承权;


3、遗嘱中的财产是个人合法财产.


办遗嘱公证由立嘱人持证明个人身份的证件到户籍地的公证机关办理,如行动不便,也可邀请公证员到立嘱人住地办理。生命垂危时立嘱,应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公证人证明,公证机关可在审查其合法性后,予以确认公证。


公证员对遗嘱有保密义务.进行遗嘱公证,可向立嘱人提供法律上的保障,即其在生前按自己的意志,处分其财产,对预防和减少纠纷都有积极的作用。


办理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遗嘱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受理。办理遗嘱公证,申请人应亲自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三、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章公证机构


第六条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的证明机构。


第七条公证机构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可以在县、不设区的市、设区的市、直辖市或者市辖区设立;在设区的市、直辖市可以设立一个或者若干个公证机构。公证机构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第九条设立公证机构,由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批准后,颁发公证机构执业证书。


第十条公证机构的负责人应当在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公证员中推选产生,由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核准,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合同;


继承;


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财产分割;


招标投标、拍卖;


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公司章程;


保全证据;


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第十二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可以办理下列事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公证机构登记的事务;


提存;


保管遗嘱、遗产或者其他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物品、文书;


代写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事务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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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的订立有各种条件要求,首先遗嘱一般是书面形式,口头或者录音的遗嘱没有书面形式所以仅仅存在与情况非常紧急的时候,如果紧急情况消失,依然要书面的方式订立遗嘱。



异地可以办离婚手续吗?有哪些程序?





我们都知道离婚只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除此之外别无他法。那么对于异地夫妻来说,如果要办理离婚手续可行吗很显然,即使夫妻双方身处异地,要办理离婚手续也是可以的,不过需要视离婚方式而定。就将在本文中为大家介绍一下异地能否办理离婚以及办理异地离婚所需的流程有哪些。




一、异地可以办理离婚吗


通过协议离婚方式离婚的,即使男女双方身在异地他乡,男女双方也必须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双方均在外打工,不在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则双方均必须回到方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因此,异地不能办理协议离婚,但是在符合法定条件下,异地可以办理诉讼离婚。


二、异地离婚怎么办理


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以上所说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双方均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现在提起离婚诉讼,原则上应当适用上述第12条的规定,但应当区分两种情况:


一是如果一方已在现居住地住满一年以上,则另一方应当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二是如果一方与另一方分居后,在其现居住地未满一年,则应视其没有经常居住地,那么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应向另一方所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三、夫妻异地办理诉讼离婚的程序如下:


1.写好离婚起诉书;


2.准备诉讼离婚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离婚起诉书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离婚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书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离婚诉讼;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以上的介绍就是关于“异地能否办理离婚”以及“办理异地离婚时的程序”的回答,相信大家通过以上的介绍也都对此有所了解了,也希望以上的内容能够为大家提供帮助。值得大家注意的就是,异地只能办理诉讼离婚而不能办理协议离婚,在进行离婚上诉时一定要注意应当属于哪个管辖法院。当然,如果大家还有更多关于这方面的问题,也欢迎大家随时向网站进行咨询。




来源: 南宁经济合同法律师  Tags: 监护公证需要子女都到场吗,异地可以办离婚手续吗有哪些程序


叶燕术——南宁经济合同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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