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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举证提示
2016年11月18日  南宁经济合同法律师
  民间借贷是我们日常生活中比较常见的问题,在此,恒达律师事务所友情提示您,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相关的举证指引:
  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二、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
  借款合同、借款协议、借条、欠条、还款承诺书等。
  三、证明已偿还借款的证据
  收条或各次还本付息的付款凭证。
  四、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
  提供诉讼请求中关于要求计付本金及利息数额的计算清单,包括本金余额的计算清单、利息金额的计算清单等。


来源: 南宁经济合同法律师  


叶燕术——南宁经济合同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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