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货款合同
文章列表
债权人进行债权申报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一、《债权申报表》

  按照《债权申报表》的要求填写申报的债权金额、有无担保、有无诉讼、裁定或裁决以及债权形成基本情况等事项。

  在债权形成基本情况一栏中可以详细说明:债权人、债务人、保证人、连带权利人、连带义务人等的具体情况及债权的发生、变更、担保及保证、转移、履行、抵销、清偿或部分清偿、诉讼、仲裁、调解、保全、执行的时间和发生数额等全部情况。

  机构债权,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债权,须由债权人本人或其代理人签名。

  二、证明债权申报人主体资格的材料

  机构债权人须提交的材料: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和社团法人登记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如发生单位名称变更或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必须提交变更的法律文件和证明文件。

  个人债权人须提交的材料:债权人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委托代理申报还须提交的材料:机构债权人委托代理申报的,还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个人债权人委托他人申报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三、证明债权发生事实及其数额的材料

  各类合同书等债权原始材料及票据、转账单、对账单等原始履行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债权如有担保的,还须提交抵押合同、质押合同、保证合同等相关合同及相关的登记证件等担保原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债权的发生及变更等原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债权如涉及诉讼、仲裁、调解、保全、执行,则须提交诉讼、仲裁、调解、保全、执行有关的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主张债权的相关证明资料,如催款、催收通知等;

  能够证明债权发生、变更、存续、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及其金额等情况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来源: 南宁经济合同法律师  


叶燕术——南宁经济合同法律师

13132910317

扫描二维码

掌上律师解烦恼

微信扫一扫

掌上律师解烦恼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南宁经济合同法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3132910317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