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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讨工资
2018年5月8日  北京货款合同律师
  需要追讨工资的民工主要集中于建筑业。 建筑业的发展源于房地产的发展,房地产业本身是个暴利行业,就是利润率高的行业,这是因为本应属于国家的高额地租通过房地产开发的形式转移到了发展商手中。但是,高利润需要高投入的支持,房地产开发商需要有雄厚的资金实力,一般企业无力经营。本来,只有外资、国营大型企业才有相应的资金能力。大家想啊,原来都是苦哈哈的穷人,就算掘到第一桶金又能有多少呢。但现在是个自由竞争的时代,其他行业的薄利,使得人们都看好了这块肥肉,所以只要有点力量的,纷纷奔向房地产业。
  中国未商业开发的土地多,钱(货币)少(地租部分以前并未计入国民生产总值中,只有开发商实现了他的利润后才被计算在内)。于是,有关系弄到土地的人,即便在弄到部分贷款后,资金依旧不足,需要建筑商垫资开工。 中国人多,企业多,钱少,基本上是买方市场,为了竞争下一项生意,一些建筑商不得不答应垫资,由于竞争的激烈性,最后使得整个建筑行业都处于垫资经营的状态,国营建筑业也不得不如此,不然无法同私营企业竞争。 又有几个建筑业有足够资金可以垫付整栋建筑呢?无非是,付一部分定金,赊销材料,管工人吃住,拖欠着工人工资。 工人是建筑公司的工人吗? 不是,建筑公司的工人已经没有直接干建筑活的了。发展商将建筑发包给建筑商,这个建筑商叫总包,总包将工程分段或分门别类发包给二包,二包再发包给三包。诸如此类,到了最后一道关口,叫做包工头,这个包工头以及手下的工人才可以列入“人口密集型行业”内。
  前面那些都不是。 而在这个“人口密集型行业”内,就只有微薄的利润了。那么,为什么建筑商不直接找包工头呢?因为那样固然可以省钱,但是,那就没有企业为他垫资了,而且管理麻烦,诸如此类的原因还有不少。 那么,明明知道企业要拖欠工资,“工人”为什么还要去劳动?那是因为,这个行业,小工每天30,大工50、70,一个月可以落个1000多块钱,比从事其他工作多几百块,比在家里种地好的多,吃的就是大锅熬菜,睡的就是工棚。如果,发展商的开发经营顺利,那么在年底他们就可以拿到他们的工资回家过年了。家里儿子的学费,孩子娶媳妇要盖的房子都要从这里来着落。
  但是,即便开发商是为政府机关盖的楼(除了银行这种机构),也可能需要相当长的时间才能拿到部分帐款(政府虽然批了这个项目,但是资金还没有拨过来),至于商品建筑就要看卖出的速度和状况了。如果卖的不够好,开发商不能及时收回资金,建筑商就拿不到钱,连串下来,民工就不可能有工资,连带收不回帐的所有原材料企业的工人都有发不了工资的危险。 这个问题不解决,用“爱心关怀”去追讨工资是没有用的。今年结了,明年照欠。 至于其他行业中,问题也是如此,人口密集型行业基本上是企业中的最底层,最后一个环节,而中国由于资金总体紧缺,现在的回款率基本处于10%到40%之间,所有企业都不能及时收回帐款,所有企业也都有拖欠帐,每个企业都有大量流动资金占压在欠款上,整个国家的经济就是这么一种喘不上气来的半活状况。一旦遇到结帐循环链条断掉,企业就破产,工人就下岗。 而中国政府为了保证工人的“养老”,还向企业征收“社会保障保险费、失业费”等四险,北京最低每人265元,这实际就是人头税,最大的负担就将落到这些人口密集型行业头上,一旦这个弦蹦紧,这些企业只有死路一条,因为他们根本赚不到这么高的利润,这些企业倒闭,就是密集人口失业,这些人没有哪个能跑到国外去,失业问题还需要中国政府解决。 那么有些人会说,那就让开发商增加给建筑商的费用,从而增加给工人的工资了。这依然是天真的想法。
  现在国内的行业竞争已经激烈到这样的状况:在现有的资金流量的基础上,建筑商只能以相对低价承包,下级建筑商只能自己消化“人头税”,最终,有些背景和关系的包工头违规存活,没有关系的只能倒闭破产。制度形同半虚设,只是让一部分企业破产,一部分企业扩充而已。 总之,不解决资金问题,不解决三农问题,人口密集型行业的问题就不可能得到真正的解决。


来源: 北京货款合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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