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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通讯等产业大佬纷纷踏足创投业股权转让收益
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一般有以下二种:一是债权人通知债务人,债权人对其享有的债权已转让给第三人。有人认为,不一定由债权人通知,由受让人通知债务人也可以。笔者认为,《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明确规定了负有通知义务的是债权人,而且,由权利人之外的人去通知他人债权转让的事实,与最基本的法学原理也不符。近日,中兴通讯发布公告称,将出资1650万元与深圳市和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设立中兴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门进行创业投资基金的募集与管理。
  不久以前,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公告称,公司将动用不超过5亿元进行创业投资。
  创业板激活了全民股权投资,产业巨头近年纷纷涉足创投业。它们携带雄厚的产业资本,凭借自己的产业经验,围绕自己的主营业务,在产业链上下游正悄然展开一场产业链整合大行动。
  tcl:目标非上市公司股权
  作为消费电子巨头的tcl集团为何要转战创投业?
  2010年9月9日,香港上市的添利工业公告称,tcl集团全资子公司tcl实业(香港)将认购下属控股公司添利百勤所配售的股权,占添利百勤扩大后股份的10%,添利工业主要业务为投资控股,其油田工程及顾问服务业务主体为添利百勤。公司2009年年报显示,添利百勤在海外市场启动多项大型项目。
  这一次相关的股权投资作价8880万元,却必须以美元支付。经记者计算,在此次认购行为完成后,添利百勤将由添利工业、king shine及 tcl集团分别持有45.9%、44.1%及10%的权益,添利百勤将不再为添利工业之附属公司,而将成为其联营公司。
  9月28日,tcl集团公告宣布“进军”创投业。就此次股权投资,tcl集团有关人士表示,“按照8880万元的总投资额来讲,这次投资的年回报率将在10%左右,这是一次不错的投资”。
  据了解,tcl集团于2009年9月,在战略与投资管理中心的基础上,出资人民币2亿元设立了全资子公司惠州市tcl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并且尝到了投资甜头。截至2010年8月末,tcl投资公司已经组建了四只基金,管理资金的总规模已经超过了6亿元人民币,已投项目9个。
  此次tcl集团对外公开宣布进入创投业时,已经对其投资的方式进行了限定,例如:创业投资资金仅限于公司及子公司的自由资金,投资总额将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组建基金的方式募集的外部非自有资金不占用此额度,在该额度范围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用于风险投资的资金可循环使用,风险投资项目收益可滚动使用,且不占用该投资额度。据悉,这是用于降低投资风险的手段。
  对于风险投资的对象,tcl集团称,未来将主要投资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业务会受到外部经济环境波动、目标tcl集团所处行业环境及企业自身经营的影响,项目的推出时间及预期收益有一定不确定性。 tcl集团会通过控制对早期项目的投资比例、对单一项目的投资比例、投资对象的选择、严密的项目操作流程及科学合理的投资决策机制控制和降低投资风险。
  深圳产业巨头赶潮创投
  日前涉足创投业的中兴通讯,并非第一次进入创投领域,已在创业板上市的国民技术就是其经典之作。
  国民技术创立于2000年,最早名称是“深圳市中兴集成电路设计有限责任公司”,由中兴通讯出资3000万元控股60%,此后经一系列股权转让、高管激励、引入战略投资者等运作,至上市后中兴持股已降至20%,合计2176万股,退居二股东。但就是这2176万股股权,给中兴通讯带来了巨额回报。
  中兴通讯的估值甚至受到了这一因素的影响,招商证券分析师预测公司2010—2011年eps(每股收益)为1.08、1.43元,按“2011年25—30倍+国民技术价值”,半年至一年目标价36.7—43.8元,维持“强烈推荐”评级。安信证券、东方证券分析师也表示,相比中小盘股,中兴通讯的估值优势非常明显,并将逐渐显现一些从高估值公司流出的资金很可能会选择中兴通讯作为新产业的投资标的,从而成为中兴估值进一步上升的动力。
  显然,中兴通讯在创投领域同样的开端不错。中兴通讯表示,拟成立的中兴创业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中兴创投基金的唯一普通合伙人),通过该平台,开拓融资渠道,并利用外部资源,发挥中兴通讯内部优势,充分整合通讯行业产业链条,促进本公司主业发展,并通过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的有效联动,进行资产管理,获取收益。此次中兴创投基金拟定规模为10亿元人民币,经营期限为“5+3”年,将投资于受国家产业政策扶持、与经济结构转型相关的高增长行业中的细分市场龙头,以tmt产业为主要投资方向,投资比例不少于70%。
  据不完全统计,在深圳已有的400余家创投机构中,至少有40家为产业巨头所设立。包括有大族激光、康佳集团、同洲电子、招商集团、格力斯、马斯菲尔、宝安集团、彭年酒店等产业巨头都已涉足创业投资行业。他们进入这一行业的方式多种多样:或成立专门的创投子公司如大族激光,或设立独立于集团的创投公司如马斯菲尔,或在集团专门设立投资部,如华为。
  通过投资,产业巨头们在实现巨额财富增值、为集团主业配套的同时,有的还借此实现了产业转型。如曾以房地产为主业的中国宝安,通过投资贝瑞特和天骄科技,一跃成为动力锂电池行业的龙头企业。在投资的上述两家企业中,前者业绩增长强劲,后者进军山东,成功收购了临沂杰能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继续为中国宝安在新能源材料产业的版图扩大而助力。
  “专业创投公司应无所畏惧”
  对于包括产业巨头在内的各路人马纷纷杀入创投业的现象,清科集团总裁倪正东告诫,当前中国风投/私募股权投资(vc/pe)市场处在一个近乎狂热的时期。中国vc/pe市场中已经出现泡沫,而且泡沫有变大的趋势。vc/pe间的竞争导致投资估值过高,对整个行业非常有害,长期下去,会伤害整个行业。他提醒,进入vc投资需要谨慎和理性。
  中国创投界“教父”级人物、idg资本创始合伙人熊晓鸽则指出,创业投资不是一个群众运动,一窝蜂上肯定不好。他表示,很多基金匆匆忙忙建立,没有很好的团队经营会很危险。
  与倪正东、熊晓鸽的态度不同的是,深圳市创东方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肖水龙和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公司合伙人梅健对此持欢迎态度。肖水龙认为,从实业家到投资家应是一个趋势,因为产业巨头如果组建很好的专业团队展开投资、或委托专业创投公司管理创投基金,对繁荣创投事业会很有好处。
  梅健认为,产业巨头涉足创投业虽然有着产业经验、投资理性等优势,但也存在着两大“硬伤”:其一是决策机制,它们的运作大多不是按照国际惯例操作,在投资部门选好项目后,需经过层层审批,最后由企业老总签字,投资效率低下;其二是激励机制,它们的投资部门工作人员收入难以与贡献挂钩,会影响投资人员的积极性进而影响创投的成果。纵观全球创投界,做得好的都不是产业资本设立的创投。专业的创投公司应无惧产业巨头成为竞争对手。
  有专家认为,即使tcl集团已经做好了严密的风险控制,对于创投业来说有些风险是不可避免的,例如: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等。

债权转让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第1款规定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国有银行债权后,原债权银行在全国或者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发布债权转让公告或通知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债权人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 80条第1款规定的通知义务”。债权转让通知与诉讼时效债权转让后诉讼时效是否中断,学术界和司法实践中均有争议。有人认为,债权转让给受让人后原来的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重新开始计算。

来源: 南宁经济合同法律师  


叶燕术——南宁经济合同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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